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2018/09/28
一、审查所属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、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;
二、研究与制订所属学科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标准;
三、审查所属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人、评议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;
四、逐个、全面地审查所属学科学位申请者的申请资格,并作出是否授予其相应学位的决议,提交学位委员会审定;
五、审查所属学科学位授权点、学科方向的增列或调整事项;
六、审核所属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的任职资格与招生资格;
七、监督、评估所属学科的学位授予质量;
八、检查、处理所属学科专业学生在学期间涉及学位论文方面的学术不端行为,提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建议,并报学位委员会审定;
九、研究、处理其它与学位有关的事项。
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: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网站: www.ebdfc.com